利津县国税局
全面落实《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
2014年12月04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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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3日讯 全国县级税务机关试行《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本)》,进一步明确了纳税服务行为标准。广大纳税人既是税务机关管理对象,更是纳税服务对象,掌握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对于提升税收征管水平及构建和谐征纳关系意义重大。利津县国税局税源管理二科认真学习践行《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受到了纳税人广泛好评。
  一方面,重视加强学习应用。组织税收管理员对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等9大类72项212个服务事项1120条纳税服务规范进行了分解学习,掌握《纳税服务规范》编码规则,方便定位与检索,尽早掌握基本纳税服务规范。通过积极参与学习培训、交流讨论以及日常工作实践,不断加强全体税收管理员的纳税服务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以纳税服务水平提升带动税收征管水平提升。
  另一方面,注重抓好长效落实。在税收管理员学习应用《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本)》的同时,利用税企QQ群、电子显示屏、宣传单页、公共邮箱等多种形式向纳税人宣传最新纳税服务规范要求,提供各项业务流程和所需资料,方便纳税人办理相关涉税业务,也全面接受广大纳税人的检阅和监督,力促征纳关系再上新台阶。                                      (刘志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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