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配手机”漠视学生权益
2014年11月07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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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大家在生活中越来越离不开手机了,甚至还有许多人对手机产生了某种依赖,离了手机就会觉得不便。最近一则新闻更是印证了这一点,在山东科技职业学院甚至吃饭都得用手机,而且还必须使用特定的手机,否则你就得饿肚子。

  学校给学生免费发放了手机,手机集门禁卡、餐卡、上网缴网费等功能于一体,看起来方便也先进。然而,学校配的手机给学生带来许多麻烦.
  第一不用这手机就无法进门、无法吃饭,什么都干不了,第二,现在的学生几乎都有自己的手机,可来到学校后不得不使用配发手机,为此有的同学还用起了两个手机。无形中增加了累赘,浪费了资源;第三,该手机本身质量和信号都不太好,第四用手机当饭卡,要多交话费套餐的费用,额外加大了学生的经济负担。
  手机是学生私有财产,利用入学的契机,教育的权力,强制学生使用指定手机,其中的不便、被动、无奈构成强烈的压迫感,严重影响学生的正常生活。这样的做法也涉嫌违法。根据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但显然学校并没有尊重学生作为普通消费者应该享有的权利,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也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
  “强配手机”,凸显平等意识严重缺失的教育积弊。在校方这样的教育管理者眼里,长期以来,学生都是被管理的对象,毫无尊重,平等可言,只要是“为了学生好”或“加强管理“便可以无视学生的权益,而在巨额利益的驱使下,一切法律法规等等都成为一纸空文。
  而学生相对处于被动弱势的一方,对此也敢怒不敢言甚至习以为常,使得学校的公共管理侵害学生个人私权的现象屡屡发生。
  诚然,学校推广新技术本来是好事,但是这种违背市场规则和国家法律强买强卖,利用垄断地位、内外联手从学生身上谋利的行为理当禁止。
  学校是教书育人、授业传道的场所,教育的宗旨是以培养独立人格、平等思想的人才为己任,“强配手机”,实则是教育领域里公权对私权的藐视,权力意识对平等意识的无形伤害,是与教育的本真完全背离。              (斯涵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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