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中队“驻扎”乡镇及时应对环境违法行为
2014年10月28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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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0月27日讯(见习记者 孙川 通讯员 李鹏) 2014年6月份,广饶县环境监察大队新招聘了5名工作人员,总人数达到20人,目前,广饶县的四个环境监察中队已经分别下放到李鹊镇、大王镇、稻庄镇和广饶经济开发区,与乡镇环保机构实行合署办公,这是广饶县在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方面的一次积极探索和创新。
目前,各环境监察中队已下放到各有关乡镇,已与所在乡镇环保机构开展联合执法,执法能力和效率明显提高。规划建设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实现移动执法办公,提高执法科技含量,将环境监控中心与移动执法系统对接,全县环境执法资源实现同平台、共分享,有效提高监管执法效率。
据了解,县级环境管理部门在查处环境信访案件特别是恶意倾倒、大气污染、“土小”污染企业等环境违法案件方面,由于受地域、执法力量不足等因素影响,在执法及时性方面往往大打折扣,而乡镇在环境监管上受执法权限的约束,过分依赖环保部门力量,主动性和责任意识不强,无法全面开展环境执法,造成环境信访处理时效性不强,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及时。环境执法中队下沉到乡镇办公,实现了环保监管执法重心下移,大大提高了执法效率,更有利于全面掌握企业治污动态,对违法企业形成更强的震慑力。
据广饶县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环保执法中队下沉到乡镇办公也为居民举报环境污染行为提供了一个新的渠道,“居民可以打乡镇执法中队的电话举报,也可以直接到中队办公室提供线索,这比往县里打电话更便捷,同时中队在乡镇能够对乡镇、村庄中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及时有效的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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