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新政推出
东营所有企业都能吃“甜头”
2014年09月26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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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园园 通讯员 聂会军 王涛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初期提列较多的折旧,以便企业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内早一些得到折旧费和减免税的税款。
  记者从东营市国税部门了解到,按照新政,东营所有的企业都会受益,即可减少企业前期所得税,也可增强公司未来竞争和融资能力,还将进一步促进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产业的发展。
新购不超100万元研发设备 可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
  按照新政,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超过100万元的,可按60%比例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双倍余额递减等方法加速折旧。
  张先生是东营市一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经理,他告诉记者,企业今年购置了价值95万元的研发设备,“按照原有政策,折旧年限一般为8年,采用直线折旧法,相应的年折旧率约11%,每年可列支成本11万元左右。新政策实施后,折旧费用可以一并提前至当期费用化处理,减轻了资金压力,相应降低了企业当期的实际税负。”
  东营市国税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新政策缩短了折旧年限,年折旧费用相应提高,增加了账面成本,从而减少了所得税开支,增强了公司未来竞争和融资能力。
细化折旧相关金额标准 新投产企业流动资金增加
  另外,新政策还具体细化了折旧的相关金额标准。其中,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
  据悉,此前这一规定没有具体金额标准,如今明确之后,既便于操作,对国内中小企业特别是目前资产较轻、实力较弱的创新型企业的利好效应明显,未来将获得发展良机。
  “对我们企业来说,由于刚刚投产,折旧金额会比较多。新政策推行后,早期就不用交那么多税,可以有效节余流动资金,促进企业发展,这样也会增强后期交税能力。”开发区一家小型微利企业负责人王宁说,折旧新政将更有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加速固定资产折旧 可促进石油装备业发展
  除了具体细化折旧的相关金额标准外,新政还明确列出了细分行业,而且这些行业都是符合市场发展前景的创新型行业,对东营建设石油装备业基地来说有积极地促进作用。
  按照新政,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允许按规定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双倍余额递减等加速折旧方法,促进扩大高技术产品进口。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新政,实质就是企业可以在更短的时间内计提折旧,在使用初期就能摊销较多的折旧;而这部分折旧都是在税前扣除的,扣除的多,账面利润就少,需要缴纳的税收自然也少。”
  国税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企业而言,这意味着能够实现延期纳税,不仅降低了筹资成本,缓解了资金压力,同时也使企业可以更大胆地投入研发,加快设备更新推进技术改造,“企业越是这样做,越能得到税收优惠,从而形成良性循环,最终有力于新兴税源的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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