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县国税局六项措施
确保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2014年09月23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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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下发后,为抓好政策落实,充分释放政策红利,有效促进小型微利企业发展,垦利县国税局迅速行动,制定出台六项贯彻落实措施,切实优化服务、创新管理,确保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一是迅速明确政策衔接。鉴于该项税收优惠政策发布时间正处于2013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期,而小微企业的具体认定以纳税人上年度汇算清缴结果为依据,对已办理完201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且属于此次优惠范围的小微企业,在履行了相关备案手续后,即可自2014年1季度起,按最新优惠办理预缴申报。
二是及时开展政策宣传。文件出台后第一时间,依托内、外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等载体,专题向社会公开小微企业扩围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提高政策知晓度,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都能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三是全面优化纳税服务。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进一步下放税收优惠备案权限,开展涉税报表清理,简化程序,简并资料,全面落实“提速、减负、首问”的要求。
四是开展政策效应分析。对符合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开展前期统计、测算,以全面掌握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扩围后的具体效应。预计本轮政策调整后享受小微企业优惠的纳税人每年达到500户,减免企业所得税120万元。
五是强化后续管理。对享受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每年定期开展一次后续核查,实行税收优惠“闭环”管理,为纳税人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
六是细化考核。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纳入系统绩效管理,实行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考核方式,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宋广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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