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新华保险快速赔付重疾身亡客户15万元
2014年09月09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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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日,东营新华保险公司向客户齐先生妻子先后支付重疾保险金50000元及身故保险金102437.75元,四个工作日,累积支付保险金15.2万余元。
  齐先生于2010年9月18日分别为自己与妻子宋女士在东营新华保险公司投保《吉星高照A款》产品一份,保额分别为5万元,同时,分别附加《附加08定期重大疾病保险》一份,保额5万元。主险合同规定,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在保险合同生效1年后因疾病身故,公司将按照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之和的两倍支付身故保险金。附加险合同约定,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1年后罹患重大疾病的,公司按照附加险的保险金额支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2013年6月20日,齐先生不幸被确诊为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2014年7月1日,进行肾移植手术后第二天出现了强烈的排斥反应,最终不治身故。
  公司理赔人员接到报案后及时与客户家属进行了联系。8月28日,理赔人员上门收取了理赔资料,并第一时间将索赔材料交到公司。经公司审核,认定齐先生病情达到了公司条款中重大疾病条件,先后向齐先生妻子支付重疾保险金5万元及身故保险金10.2万余元,累积支付保险金15.2万余元。
  东营新华保险此次快速及时的理赔服务得到了客户家属的高度认可,同时也体现了保险在关键时刻为家庭生活提供保障的无可替代的作用。 (门向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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