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身份证复印件 你加标注了么?
本报记者李玉亮
2014年09月09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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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房、办理银行业务、出国旅游……大多数人都曾在毫不设防的情况下,将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交给相关部门和一些行业。殊不知,未加签注的身份证复印件,会极易被犯罪分子利用。
  记者近日走访调查发现,很多市民都知道身份证复印件不能乱丢,否则可能会被不法分子利用。然而,知道“递交身份证复印件时最好在上面签注详细用途”的市民只有极少数。记者走访多个政府部门的办事大厅及银行的业务柜台了解到,几乎很少市民有这个习惯。而大部分市民在递交身份证复印件时,都不会也不知道要在上面签注什么。有些市民还会直接把身份证拿给工作人员复印。
  据河南一媒体报道,一男子从社会上收集身份证复印件并私刻印章,以批量录入集体办理信用卡为名,办理信用卡34张,欠款30余万元,现已被刑拘。警方提醒,不法分子钻空子利用身份证复印件从事非法活动的案例时有发生,市民在复印身份证或填写和身份证有类似作用的表格时,要多留心眼。例如,申请银行信用卡时,应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写上“仅供××使用,他用无效”等。
  记者走访多家提供复印服务的商店发现,随着信息传播的加速,不少市民对自身信息保护的意识渐渐加强。“如遇到一些复印得不好的情况,顾客会要求把复印坏了的带走”,西城太行山路上一家复印店老板告诉记者。银行业内人士提醒,身份证复印件最好撕毁后再丢弃。递交身份证复印件时,最好在上面详细注明:时间、仅限哪个单位、哪种用途,以防日后万一有意外发生,方便查对笔迹、认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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