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开始预热 房地产税实施有障碍
本报记者韩明烨
2014年08月28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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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统一登记尚未实施,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或将推动房产税出台的新闻已屡见报章。有一种观点认为,“不动产登记成熟后,房产税必定会推出”。不过,也有不少业内人士持反对意见,觉得如此判断夸大了不动产登记的作用。他们表示,虽然只有等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房产税才可能全面落地,但房产税的出台、征收要经过立法等多道程序,短期内不会落地。目前过度的解读虽然很吸引眼球,但有些牵强附会,也低估了不动产登记条例的价值与格局。
  在现任中国政法大学财税金融法研究所教授施正文看来,目前征收房地产税面临着不少障碍。“房地产税的开征要以获得房地产信息为基本前提。房地产税是一种直接税,它是直接向自然人征收的,所以把自然人的一些基本信息汇集起来有利于房地产税的征收。比如个人所得税在征收的时候,税的征收分布在不同的机关中,无法对个人所得的收入信息进行统一的衡量,因此最终只是征收工薪税,而不是直接税。而房地产税作为一种直接税就需要对自然人的不动产进行登记。”
  记者采访发现,有很多居民对不动产统一登记存在疑虑。家住新区的王女士告诉记者,“我不知道别人是怎么考虑这件事的,总之我想的很多,首先一个就是我的信息被公布了,这样家人的安全一点也没有保障,俗话不还说财不露白吗,要是不强制登记,我才不会去登记。”和王女士有同等想法的人很多,也有觉的无所谓的,但是大部分表示没有强制不会进行登记。
  为加强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作出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不动产登记信息保密。泄露不动产登记资料或者登记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业内人士看来,目前不动产登记推进面临两大阻力:一是涉及个人私有财产或者隐私,人们不愿意配合,这与国人“有财不外露”的观念有关;二是一些人属于拥有多套住房的群体,进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住房信息联网,无异于打破既得利益,所以他们大多不愿主动配合联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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