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院私藏3.5吨燃油私自贩卖燃油获处罚
2014年08月26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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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月25日讯(记者 王超 通讯员 吕敬) 为牟利,广饶县大码头镇村民徐某竟然在自家小院偏房内,非法储存数吨汽、柴油,并对外销售。幸亏民警及时发现并排除这一安全隐患。徐某私藏的大量成品油并未造成人员伤亡。
8月19日下午,广饶县公安局大码头派出所民警巡逻至辖区某村时,发现该村村民徐某家门口存在非法销售柴油行为,民警遂对徐某展开询问。起初,徐某辩称柴油是亲戚拆车剩下送给他的,平时仅卖给村里的老百姓应急用,并不专门销售。但与徐某交谈时,细心的民警留意到徐某屋内隐约弥漫着一股汽油味,民警果断对徐某住宅进行了勘查,发现在徐某家小院东南角的一间偏房内,放置了4个储油容器,内有大量柴、汽油,共计3.5吨。
令人心惊的是,储藏成品油的偏房与徐某的卧室仅有一墙之隔,这俨然是在自己与其他村民身边放置了一枚“定时炸弹”。后民警依法将徐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询问。经查,自2014年3月份开始,徐某通过相关途径购买汽、柴油后到家中非法销售并存储,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妨害公共安全罪。
经询问,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派出所民警依法对徐某予以行政拘留14日的处罚,并向其家属下发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清理非法经营的加油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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