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河采油厂探索用工管控机制有妙招
“345”管理法 用工效率实现节节高
本报记者顾松通讯员王常玲马俊松
2014年08月13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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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现河采油厂探索实施定员和定员工资“345”管理法——缺员单位,按照“3”个人干“5”个人的工作量、享受4个人的定员工资;而超员单位,按照“5”个人干“3”个人的工作量、享受4个人的定员工资。实现超员单位“减人减资、增人不增资”、缺员单位“减人不减资、增人增资”。
创新管理法 推动人员合理流动
近日,原现河采油厂综合大队员工王雪梅通过业务承揽来到兴河A区从事物业工作后,她感觉工作轻松了许多,更让她高兴的是,在家门口上班,不仅待遇不受影响,而且照顾家里的时间也更多了。
从综合大队来到物业公司,待遇随之提高。王雪梅说,这得益于采油厂定员和定员工资“345”管理法的探索实施。
“345”管理法,简言之就是缺员单位,按照“3”个人干“5”个人的工作量、享受4个人的定员工资;而超员单位,按照“5”个人干“3”个人的工作量、享受4个人的定员工资。“目的就是通过经济杠杆引导人员合理流动。”现河厂副总师、劳资科科长赵明军说。
现河综合大队就是尝到甜头的单位之一。该队大队长邢文介绍,去年以来,他们顺利将后勤的25名员工通过业务承揽到物业公司的一线岗位工作,在确保员工利益不受损失的情况下,综合大队由“超员”变成了“缺员”单位,不仅提升了劳动生产率,而且实现了单位和员工的双赢。
挖潜调控内部人员 主体在岗用工较去年减少334人
赵明军告诉记者,去年以来,现河厂面对用工总量控制和劳动生产率提升的双重压力,积极探索并实施定员和定员工资“345”管理法,使奖金考核从超员单位(岗位)向缺员单位(岗位)倾斜,让超员单位“减人减资、增人不增资”、缺员单位“减人不减资、增人增资”。
“345”管理办法的实施,充分调动了各单位用工管控的积极性,见到了明显的效果。2013年,在工作量增加、用工减少的情况下,通过各单位加大内部人员挖潜调整力度,先后完成了草桥油区、作业大队92名职工向中带采油一线的优化调整工作,采油厂用工总量减少152人,业务外包用临时用工净减91人。
去年以来,采油厂通过内部挖潜,对二三线单位用工优化调整,输出劳动用工182人,承揽物业管理工作,使主体在岗用工较2013年初减少了334人,2014年上半年用工管控指标完成率在油田开发单位排名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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