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销售模式改变欲破4S单一模式
2014年08月06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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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记者 侯晓芸
  随着发改委将反垄断付诸行动后,8月1日,工商总局发布《工商总局关于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随即,对工商总局《公告》的议论成为汽车圈的热点、重点和焦点。
  工商总局“放权”汽车经销商
  自2014年10月1日起,工商总局将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停止实施备案工作后,从事汽车品牌销售的汽车经销商(含总经销商),按照工商登记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统一登记为“汽车销售”。
如何看待本次销售模式的“松绑”
  东营市某车企负责人告诉记者,“经营模式去掉品牌限制,意味着一个经销店可以同时售卖多个品牌的汽车,比如这家经销店原来只能卖某特定品牌汽车,现在可以申请卖其他品牌的汽车。”他说以后甚至可以采用汽车大卖场的形式进行汽车销售,消费者购买汽车可能不再需要在品牌4S店之间奔走。可能会出现汽车经纪人,甚至在维修服务市场中,也可能出现多店共享一个维修厂的情况,维修效率会大幅提高,很快市场会一下活跃起来。但是对于单一模式的4S店也就失去了应有的优势。
  作为消费者来说,销售模式的改变更有利于买到低价位的进口车。从东营市随机采访到市民马先生,他告诉记者:“前不久从网站上看到一则消息:以一辆路虎揽胜5.0 V8顶配车型为例,到岸价格约为55万元,汽车到达海关港口需缴纳关税等79.06万。也就是说,这辆车完税价格不到135万,但最终卖到279.8万。这意味着,中国总代理和经销商赚了144万元”。他说:“虽然不知道消息是真是假,但是销售模式的改变可以让我们买到质优价廉的进口车了!”还有就是消费者再也不用因为看车麻烦而烦恼了,一家4S店就可能看到自己想买的所有车型,既省钱又省力。
改变现状任重而道远
  无论是新能源推广还是反垄断话题,都是汽车界多年的老生常谈,此前虽然不断受到批评但丝毫没有改变,但在短短半年内纷纷出现了积极的变化。对于本次《公告》的出台,“虽然短期看来意义不大,但这一定是汽车销售未来的方向。”一位汽车经销商认为,比如消费习惯的变化,汽车销售的变化为经销商提供了众多尝试的可能性,可以刺激经销商在销售环境的积极性,这毕竟是一个非常有利于汽车市场公平竞争的文件,对于消费者来说,将能获得更多更好的合法权益。所以汽车销售模式的改变也许会带来一场实质性的变革,但是改革之路任重而道远,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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