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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出新规“海淘族”不交税要挨罚了
海外代购销售商需到海关部门备案文/片本报记者杨玉龙
2014年08月06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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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中的代购信息。
在微信朋友圈中,很多市民经常会被海外代购信息刷屏,因为门槛低,越来越多的好友加入了这个行列。但这样的局面可能会有所扭转,海关总署发布公告,自8月起,个人邮寄进境货品进行销售需缴纳相应税款。另外,海外代购销售商还需到海关部门登记备案,如海外代购者逃避监管将涉嫌走私。
门槛不高、利润可观 东营也有不少“海淘族”
家住东城的张女士经常会在朋友圈中发一些韩国化妆品的信息。“我是今年才做代购的,客户主要还是身边的朋友,但我每件商品都能保证质量,都是亲自试用后才向朋友推荐的。”张女士告诉记者,因为她推荐的化妆品效果明显,销量还算不错。
“我的货都是上家从韩国带进来的,我相当于一个分销商,以往都是当个人自用物品邮寄或者随身带过来的。”张女士说,海关出台新规后,如果不按照新规备案,自己就可能涉嫌走私,“可按照新规备案后,税率上升,与化妆品专柜相比,商品可能就没有了竞争力,生意就做不成了。”
据了解,海外代购目前发展到三大类,有个人或专业的代购团队去海外购买目标性商品,运回国内后再销售的;有个人卖家通过海淘等购物网站邮购,再进行代购的;还有海外卖家帮国内买家代购,再邮寄给买家。
张女士说,随着海关对海外代购领域的监管,大批的经营者恐将退出市场。
海关首次监管海外代购 东营暂未有商家提出备案申请
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对海外代购商首次提出监管。其中明确规定,自本月起,存放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的海关监管场所的经营人,应向海关办理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备案手续,并接受海关监管。未办理备案手续的,不得开展电子商务业务。
根据新规,个人自用的邮寄进境物品,仅需缴纳小额行邮税,个人邮寄进境货品以商品形式进行销售的,须经过海关报关缴纳相应税款,如果海外代购者逃避监管,将涉嫌走私。新规还要求,经营者需将电子仓储管理系统与海关联网对接,并在备案中提供海关认可的货物10位海关商品编码及物品8位税号,这个做法也将让假货现形。
那些活跃在朋友圈中的代购商,有多少向海关部门提出备案申请呢?据东营海关工作人员介绍,尽管新规已经出台了几天,但目前还没有东营本地商家到海关备案。
“这次出台针对电子商务的新规,是对这个领域的首次监管,此前一直属于灰色地带,也出现了很多假货。”该工作人员说,通过这个新法规,将规范海外代购这个领域。
做代购的张女士介绍,她和同行业的其他朋友目前还都处于观望状态,“大都数都是从上家拿货,可能是已经转了很多道手的货源。但对于我们这些商户来说,以前并无需关心这些货的来源是否合规,但现在不同了。”张女士说,按照新规,他们就也成了被重点监管的对象,在新政实施初期,海关还很可能会“抓出几个典型”,“还没听说谁去做备案,但我感觉这一行不会长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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