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民间金融机构试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引导民间资本流向实体经济
2014年07月29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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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28日讯(记者 李立红) 在当前经济现实中,常常出现这样的矛盾现象:一边是中小微企业很难从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另一边民间资本不断壮大找不到良好的投资出路。在这一背景下,如何将民间资本合法化,将其有效投入到实体经济运行中,这是金改需要加以规范引导的。
  从2012年起,山东省在东营试点设立民间资本管理机构。东营市金融办结合东营金融环境,大胆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出台支持民间融资机构规范引导试点的扶持政策,使全市民间融资组织健康发展。今年前6个月,全市22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累计投资347笔,总量达13.17亿元;5家民间借贷服务中心累计登记需求金额1.97亿元,累计登记借出金额1.28亿元,成功对接金额9120万元,对接成功率达71.2%。
  金改近一年,东营市的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互助专业合作社等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效。到6月末,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发放贷款79.89亿元,贷款余额达67.37亿元;8家资金互助专业合作社累计吸收互助金9120万元,发放互助金3825万元。
  金改的推进增加了民间金融机构,丰富了金融业态,而对地方金融业的监管仅仅依靠中国人民银行、银监局等机构是不够的。去年12月,东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正式挂牌,这从组织架构上为东营金融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辖区内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间资本管理机构等新型金融组织就由地方金融监管局进行监管。
  东营的民间金融机构试点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取得了显著成绩。目前,试点工作经验已在全省层面上进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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