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老师收礼,更要约束送礼特权
2014年07月17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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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教育部下发通知,详细列出6种严禁的行为,为教师行为划出6条红线。严禁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等。通知要求,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开除处分,并撤销其教师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在一个失范的制度面前,没有任何人能够称得上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包括老师,主持人,更包括作家、学者等等。因此,我特别能够理解,教育部下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善意初衷。而且,从“开除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和设立举报电话等具体内容来看,也能够看到教育部对于这次整饬教师群体收礼现象的态度和决心。但是,教师收礼,真就能够得到遏制吗?
  禁止教师收礼和禁止教师有偿家教,其实是同一问题。因为家长和学生有一定的送礼和补习需求,才导致了教师收礼和有偿家教的现实,这是存在即合理,也是客观需求刺激出来的市场。单方面的禁止教师做这做那,似乎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法律法规要做的,不仅仅是禁止教师收礼,更要禁绝家长送礼,尤其是要约束社会中那个送礼的特权。
  制度和禁令要做的,不应该是防君子,而是防小人。从这个角度论,教育部设立举报电话也有很大的监督作用。然而,真正的问题,似乎也应该从那些习惯于送礼、有权力送礼、有资源送礼的群体入手,约束那些习惯了“不送礼、无生活”的特权人士,教师群体才可能会失去收礼的机会。否则,禁止教师收礼就会变成一个“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的命题。
(济北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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