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社局和民政局建立业务联合经办机制
优抚人员报销不再两头跑到定点医院备案就能办
2014年06月21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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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东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获悉,为了方便民政优抚人员享受医疗保险和民政优抚待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与市民政局建立了业务联合经办机制,从今年6月中旬开始,东营市实现了民政优抚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一次性结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民政医疗救助金。目前该机制已经在河口区开展试点运行,并在稳定运行后在全市推广应用。
以前:
优抚人员要报销,得跑俩部门
而且要民政优抚人员先垫付
据了解,以前由于医疗保险报销和民政医疗救助待遇结算分别属于市人社局和市民政局两个不同的机构,民政优抚人员发生住院费用后,需要跑两个机构,先办理医保报销,再带着发票等资料专门到民政部门进行医疗救助申报,民政局工作人员再录到系统中,然后审核。时间比较长,程序也有些复杂。而且都是先垫付再报销,这给参保患者带来了很大的负担。
为了解决优抚人员的实际困难,做好民政优抚与医保的对接,市人社局和市民政局突破部门壁垒,建立了业务和技术联合机制:业务上,建立了人社与民政联合经办信任机制,按照民政医疗救助政策,由人社部门部署信息管理程序,并由定点医疗机构垫支民政救助金,再定期与民政部门结算;技术上,开发了统一的民政优抚管理系统,分别部署了中心端系统和定点医疗端结算功能,在中心端实现民政经办机构对民政优抚人员的登记管理、医疗待遇审批,再由中心端延伸到定点端,最终实现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医保和民政待遇。
现在:
民政救助金定点医疗机构先垫付
民政和人社部门再跟医院结算
据悉,要想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救助对象在入院时要先备案登记。救助对象凭定点医院开具的住院通知书、身份证、户口本、属别证件,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登记备案。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对救助对象的有效证件进行核实,与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系统中救助对象信息进行确认后,通过结算服务平台在网上登记备案。
定点医疗机构在网上登记备案的基础上,通过“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系统,打印城乡困难居民住院救助结算单和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住院救助结算单,救助对象在救助结算单上签字。需个人负担部分按实际金额由救助对象本人现场支付。“民政救助金先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之后民政和人社部门再跟医院结算。”河口区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
如此一来,救助对象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时,就能直接享受医保和民政救助所有报销待遇,不用再各部门之间奔波了。该项目试运行以来,已经有104人次享受了民政医疗救助,直接在定点医院报销民政优抚金17.76万元。此项举措也为推进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共同构建“智慧东营”做出了有力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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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对象主要有哪些?
本报记者 宋贝贝
(1)现役军人:是指导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的军官、文职干部、士官和义务兵。
(2)现役军人家属: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军人自幼依靠其扶养长大现在又必须依靠军人生活的其他亲属。
(3)复员军人:是指1954年10月31日以前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含在乡的红军失散人员)、东北抗日联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脱产游击队、八路军、新四军、解放军、中国人民志愿军等持有复员、退伍军人证件的人员。
(4)退伍军人:是指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持有退伍或复员军人证件的人员。
(5)残疾军人:是指在部队服役期间因战、因公或因病致残,医疗终结后符合评残条件,经法定的审批程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人员。
(6)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7)参战退役人员:是指服役期间参加由国务院、中央军委认定的各类战事,且具备能够充分证明自己参战经历的相关证据,目前在农村生活,生活相对困难的退役人员。
(8)“三属”:是指是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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