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会议召开,抓好四领域诚信建设 |
让诚信者吃香,失信者吃亏 |
本报记者宋贝贝 | |
- 2014年06月07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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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警引导市民按指示灯穿过马路。(资料片) 本报记者 段学虎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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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上午,全市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会议在东营宾馆召开,会议分析当前东营市诚信建设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各项任务,提升全市的诚信建设水平。会议指出,当前的主要任务是,突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四个重点领域的诚信建设,抓好东营信用网、“红黑榜”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让诚信成为东营的鲜明符号。 建立食品药品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实时在线记录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会议指出,要以社会服务单位为重点,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公安、城市管理、交通、卫生、金融等社会服务单位,与群众联系直接、密切,诚信建设要在这类部门率先抓起。赵豪志要求各主管部门在6月20日前制定出台行业诚信建设方案,进一步重申服务承诺、政务公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公开办事程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办事结果。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建立健全投诉处理和反馈机制,强化群众投诉管理,畅通群众反馈渠道,提高投诉处理质量。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防范和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违法等问题。 会议要求以食品药品行业为重点,加强商务诚信建设。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针对当前现状,全面建立食品药品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对企业相关情况以及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情况等信息,进行实时在线记录。对有条件的企业,要逐步与其内部管理网络对接,实现应用数据的互联互通、信息资源的共享和业务协作。要对各类监管信息进行全面汇总,组织对企业进行诚信等级评估。对信用等级低的单位实行重点监管;对信用度差、质量安全隐患多、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从严处罚,并逐步完善行业驱逐机制。 引导市民在公共场所文明礼貌 营造“普遍信任”的良好氛围 会议要求,要以规范公共场所行为为重点,加强社会诚信建设。突出抓好律师、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监理工程师、金融产品营销人员及公务人员等重点人群的诚信建设,要求市司法局、财政局、住建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金融办在6月20日之前牵头拿出具体推进方案。市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要采取公益提示、文明引导等形式,教育引导市民在广场、公园、车站、商场、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文明礼貌、和谐相处,倡导谦和、诚信、互助的人际关系,营造“普遍信任”的良好氛围。 另外,要以执法司法部门为重点,加强司法公信建设。市委政法委要加强在执法公正、公开、为民、廉洁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强化执法监督,督促执法部门推进“阳光执法”、“阳光办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会议要求,要建好东营信用网,这是诚信建设的重点。今后,还将根据形势需要,逐步扩大信用信息征集范围,适时启动信用评价及应用。另外,要建好“红黑榜”,建好“红榜”,让守信行为得到褒扬;建好“黑榜”,让失信行为及时披露。披露“黑榜”信息要做到公正准确、依法依规、符合程序。 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区分信用等级,给予优惠或限制 会议指出,要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这是诚信建设的核心。要建立健全行政性信用奖惩机制。在现有行政处罚措施的基础上,健全失信惩罚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根据监管对象的失信类别和程度,明确对失信行为的惩处措施,使失信者受到惩戒。同时,加大对守信主体的支持力度,在涉及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的各个部门和领域,广泛应用各类信用服务产品,对诚实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和重点支持等激励政策。通过对企业和个人进行信用评估,区分出不同信用等级,有关部门单位可根据信用等级作出相应规定,给予优惠、便利或限制。 另外,建立健全市场性信用惩戒机制。市经信委作为牵头部门,要研究制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第三方信用等级评价运行机制,完善失信信息记录、披露和应用制度,使失信者在市场交易和授信中受到制约,形成市场性惩戒。另外,相关部门在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及物业管理招标中,要把企业的诚信记录列入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条件,或者在评标办法中设定诚信分值,增强惩戒效果。 要建立健全社会性信用奖惩机制。利用媒体加强对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有效约束社会成员的失信行为;加大对守信行为的表彰和宣传,开展诚信企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诚信经营示范店等创建活动,对诚信企业和模范个人给予表彰,营造守信光荣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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