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一线用事迹感召着我们
东营开展十个类别的“最美人物”评选
2014年05月30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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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29日讯(记者 余俊)身边有这样一些人践行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他们可敬、可信、可学。近日,东营市宣传部、市文明办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最美人物”评选活动。
  此次“最美人物”评选活动,分为最美工人、最美农民、最美教师、最美医务工作者、最美司机、最美村官、最美婆媳、最美战士(军属)、最美警察、最美法官检察官等类型。凡在东营工作、生活的人士均可作为候选人,参加本次活动的推荐和评选。其中,评选要求候选人能体现“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体现中华传统美德,具有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的先进人物,事迹厚重感人、道德情操高尚、影响广泛深远。
  据了解,6月上旬为评选活动推荐阶段。除了县级推荐和市级推荐外,媒体推荐成为另一重要推荐渠道。其中,媒体推荐除党报之外,黄三角早报和东营广播电视台要从已发现、报道过的相关典型人物中分类推荐,不限人数。推荐人选采取条块结合的方式,要充分征求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和村庄、社区的意见,注重被推荐人的群众基础、事迹影响力和社会信誉度。同时,各县区、开发区推荐的人选要征求当地纪检、计生、信访、公安、安监、税务等部门审核意见后,方可上报。对存在问题的人选,实行“一票否决”,确保推荐工作质量。
  在推荐阶段结束后,评委会办公室对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推荐的所有人选进行初审,并组织人员进行走访了解,选择推荐入围候选人。然后,入围候选人将通过各大媒体进行公示,并接受群众投票。根据群众投票和评委会投票情况,最终评选出“东营最美”系列人物名单。结合“公民道德宣传日”宣传活动,通过颁奖典礼,对“东营最美”系列人物给予表彰奖励。对获得“东营最美”系列人物荣誉称号的,推荐作为“东营道德模范”、“山东好人”候选人。对事迹突出、群众威信高、社会影响广泛的,确定为全市重大典型,组织市级媒体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集中宣传,并向省委宣传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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