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开展中药生产经营专项整治
药材以次充好可吊销药品卫生许可证
本报记者段学虎
2014年05月27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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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营市食药局工作人员检查中药店药品情况。(资料片) 本报记者 段学虎 摄
     日前,东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继续开展中药生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下称通知),确定在全市开展中药生产经营行业专项整治,整治过程中,制售假劣中药材、中药饮片和中药制剂等违法案件将成为整治重点。
  检查范围从生产企业至药房 
  通知规定,将规范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和中药制剂生产企业,是否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中药材供应商审计制度,选择和确定质量、货源、信誉稳定可靠的药材供应商。此外,本次整治行动,东营市食药局还将重点检查药品经营环节。针对目前的医疗机构和中药房,相关部门将检查,药品经营企业是否从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GMP证书》的饮片生产企业或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GSP证书》的药品批发企业购进中药饮片,并索取合法资质和票据;是否严格执行药品GSP有关规定,按照规定对购进记录、验收、储存、运输、调配等过程进行管理;是否存在从事饮片分包装、改换标签等活动;是否从中药材市场或其他不具备饮片生产经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采购中药饮片等。
  本次整治行动,食药部门将对违反规定的单位进行严肃处理。通知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凡是未按药品GMP要求进行供应商审计或未建立健全药材、中药饮片供应商和购进药材、中药饮片质量档案的,一律责令企业立即改正;凡是不按工艺处方投料、擅自外购中药提取物进行生产的,一律责令企业暂停生产,召回已上市销售的产品,停产期间收回《药品GMP证书》;凡是购进药材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且投料使用的、购买使用没有国家标准的提取物、擅自委托加工提取以及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以非药材冒充药材、擅自改变处方和生产工艺的,必须依法严处,直至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严打以次充好、“二次利用”
  “东营市不是中药生产基地,目前我们整治的重点还是一些中医医疗机构和中药房。”东营市食药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整治行动中,食药部门将严格检查上述单位的进货渠道,检测成分是否足量,同时严查以次充好和中药材“二次利用”的现象。
  “很多种药材在提取了成分之后外形不变,这就给了一些不法分子可趁之机,如果使用过的废旧药材再被重新晾干,重新投入市场,那药效肯定受影响。”该负责人称,东营市食药局要求相关单位将使用完的中药材必须销毁,“尤其是提取成分后外形不变的中药材,很容易混淆市民的眼睛。”
  此外,东营市食药局工作人员建议市民,在购买中药材或者中药饮片、制剂时,应尽量前往正规医疗和销售单位,“很多种药材在外观上很难辨识,正规医院和药房的药材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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