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出台《市直机动编制管理暂行办法》
动态管理,将现有编制盘活用好
2014年05月16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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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5月15日讯(记者 崔立慧 通讯员 张传涛) 近日,东营市结合精简压缩编制工作,制定出台了《市直机动编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进一步盘活用好现有编制资源,提高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据介绍,机动编制是指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总量限额内,由市编委统筹掌握、调剂使用的编制。《办法》规定,除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具有明确核编标准的单位外,市直其他部门单位核增的编制,均按机动编制管理。部门单位工作任务量增加确需增编的,先在部门内部现有编制中调剂解决;无法内部调剂的,可申请核增机动编制。
据了解,机动编制主要用于以下几种情况:上级党委、政府和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明确要求设立的机构或加强的部门;根据事业单位改革要求,承担行政职能类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关用编需要;单位职责任务有重大调整、任务明显增加的;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重大任务和重点项目用编需要;加强基层或一线工作所需编制;引进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或接收政策性安置人员;因机构改革、体制调整等原因造成满编或超编,急需补充专业工作人员的或其他急需核增编制的情况。
同时,机动编制实行动态管理,新设立机构或因职责任务增加的机动编制,随着减员逐步收回;因年龄结构老化补充人员、引进高层次人才核增的机动编制,单位出现空编的,机动编制收回;根据专业特长确需安置到满编单位的政策性安置人员,可实行带编安置、专人专用的方式,核增机动编制。单位有空编或安置人员调出后,机动编制收回。除学校、医院等具有明确核编标准的单位外,部门单位应保持一定的空编率,用编进人结合编制空余和人员现状,分年度逐步配齐。
此外《办法》要求,要加强对机动编制的管理,建立健全机动编制管理台账,对机动编制使用情况及时跟踪问效,加强动态监管,充分发挥机动编制的调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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