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谋私利,打孔盗油
14名“油耗子”被集中判刑
2014年05月05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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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5月4日讯(记者 王超) 东营市是胜利油田所在地,涉油犯罪案件相对较多。为维护中心城区社会治安秩序,严厉打击破坏易燃易爆设备刑事犯罪活动,4月30日上午,东营区法院对5起涉油刑事案件进行集中宣判,14名涉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的涉油犯罪分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四年不等的刑罚。
2013年8月底,被告人刘某找到被告人郭某商量打孔盗窃原油之事,两人一拍即合,商定由刘某负责找打孔之人,郭某负责准备打孔的管线及装油人员。随后,两名被告人又先后联系了张某、郭某某等三人参与到盗油之事中。同年9月初,五人来到郭某家中汇合,后窜至东营区史口镇某村北约300米处,在途径此处的输油管线上打卡一处,开始盗窃原油。
2013年1月13日凌晨,被告人张某营伙同被告人吴某、张某等人,窜至广饶县丁庄镇一家生态园广告牌子西约50米处,在从此处经过的输油管线上打孔一处,盗窃原油5吨,价值24339元。尝到甜头后,几人再次合伙,在一个多月的时间内,两次在输油管线上打孔盗油。同年10月初,油田保卫人员在油坑附近将望风的姚某当场抓获,并查获原油3吨,价值15645元。
东营区法院经审理认为,14名被告人在输油管线上打孔盗油,危害了公共安全,行为均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判处被告人张某营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除此之外,一同被宣判的还有被告人崔某等1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了解,今年以来,东营区法院依法审理各类涉油犯罪案件17件,查处48人,通过追缴赃款、赃物,为油田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0余万元。

东营区人民法院对14名涉油犯罪分子进行集中宣判。 本报记者 王超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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