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黄河大桥通行费每车次降为5元
2014年05月05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PDF版】
     本报5月4日讯(记者 郑美芹) 4日,记者从山东省物价局官网了解到,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关于降低东营胜利黄河大桥通行费标准的通知》,决定将东营胜利黄河大桥7座(含7座)以下客车及2吨(含2吨)以下货车通行费标准由每车次10元降为5元。
  4日上午,记者行驶到东营胜利黄河大桥收费处时,通行费标准已由每车次10元降为5元。据了解,2014年4月25日,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已经下发关于降低东营胜利黄河大桥通行费标准的通知。具体通知为,“根据省政府《关于同意延长东营胜利黄河大桥收费期限的批复》(鲁政字〔2013〕83号)要求,决定将东营胜利黄河大桥7座(含7座)以下客车及2吨(含2吨)以下货车通行费标准由每车次10元降为5元。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物价、交通运输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据了解,规定自2014年5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8年6月30日。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黄三角早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黄三角早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