刹车失灵事故私了
买了车险也有可能被“拒赔”
2014年04月15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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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李玉亮
随着私家车的不断增多,购买车险的人也越来越多,而车险遭拒赔的现象也层出不穷,那么车险拒赔到底是什么呢?
案例一
刹车失灵
因刹车失灵引发的保险理赔纠纷并不少见,林女士近日就遇到了这样的麻烦事。上月底,林女士一家三口驾车出游,当行驶到高速公路某路段时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行为第三方受伤住院治疗。林女士本以为自己投保了三者险,因而能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金。岂料,保险公司却以林女士“没及时养护车辆致使汽车刹车不灵”为由拒绝理赔。
但林女士称,由于自己及丈夫工作繁忙,并没有多少时间去养护汽车,但若遇到汽车任何零部件发生故障的情况,他们会马上送去修车厂修理,从不延误修车时间。对保险公司给出的拒赔理由林女士也颇有微词:“又不是我们故意让刹车失灵的,这完全不是人为所能控制的。”
她对此提出疑问:保险合同上并未写明“车主必须定期及时养护所投保的车辆”这一项,以此理由拒绝赔偿三者险是否合理?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是否有点牵强?
对此,保险公司的观点认为,对于投保物品,被保险人有义务对其质量、客观环境等进行实时观察,并有义务向保险人告知其风险变化等情况。如果因这类因素导致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都要照单全收的话,保险公司的风险会很大。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原因可以看出,发生刹车失灵的意外情况主要缘于车主在保养或者操作上的主观失误因素,同时也有部分客观因素的可能性。所以专家建议有车一族,为了避免麻烦以及自身的安全保障,一定要及时保养车辆并运用合理的驾驶技巧,提前避免给自身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案例二:事故私了
事故后“私了”的做法在日常生活中较为普遍。苏先生近日驾车在路上发生追尾剐蹭,交警认定苏先生负责。因为对方车辆受损部分非常小,因此双方通过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苏先生付给对方赔偿金400元。可是,当苏先生要求保险公司支付这400元第三者险时,保险公司以“没有进行现场勘验定损”,拒绝赔付。
保险公司坚持认为,因保险事故损坏的第三者财产,修理前被保险人应当会同保险公司检验、协商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由于苏先生没有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定损和勘验,所以拒赔。
据记者了解,保险公司不愿意“私了”,主要是担心可能引发道德风险,有骗保的可能。保险公司认为,车子在路上发生碰撞,碰撞程度到底有多严重,应当由保险公司来定损。否则,人为造假的可能性很难避免。如果这类道德风险对保险公司经营造成负担,保险公司反过来会通过涨价来化解。这样对于更多的车主并不利。
一家财险公司车险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保险公司对于私了是不赔的。即便交警到场,出具《事故认定书》,车主私下的“解决方案”保险公司也不会认同。事故发生后,维修前必须要由保险公司定损员勘查定损,这样的情况下,才能正确确定事故理赔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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