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转入公积金需开具异地转存联系单
2014年04月14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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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何将外地公积金转入东营市缴存?
答:根据规定,外地职工在我市参加工作,已建立公积金制度,正常缴存公积金,可将在外地缴存的公积金转入我市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由外地转入我市所需申请材料:1、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东营市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证明材料提供以下一项即可:(1)、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2)、录取通知书;(3)、调令或行政介绍信;(5)、大型跨省市企业内部调动文件。如职工确实无法提供以上材料,可提供东营市所在单位开具的正式在编职工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3、提供在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个人余额查询”中的查询情况(纸质材料)。
办理流程:1、职工或者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员持上述材料到中心计划会计科开具《东营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联系单》(以下简称联系单)。2、职工持中心开具的联系单到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出手续,将公积金本息划转至我市指定存款账户中。办理手续时,向转出地公积金中心申请索要一份“公积金转移清单”,此清单应包含职工的姓名、身份证号、转出金额等详细信息。3、职工将“公积金转移清单”交至东营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员,由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员持此清单到计划会计科进行资金对账。对账相符后,计划会计科开具《住房资金拨款凭证》。单位公积金管理员持《住房资金拨款凭证》到缴存银行给职工办理补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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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记者 刘海滨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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