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11年六成“城市矿产”流向省外
2014年04月10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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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山东与江苏、浙江、广东等经济发达省份同属再生资源大省。截至目前,全省相关从业人员48万人,其中回收人员43万人;各类再生资源企业7500多个,年回收各类再生资源约1500万吨,年经营额约650亿元。主要经营品种为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玻璃、废造纸原料、废橡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和报废机动车等。
山东省是一个能源和资源消耗大省,人均资源短缺和后备资源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但由于各种原因,山东省回收的各类再生资源中约有60%流失省外。年回收的600万吨废钢铁中,约有360万吨左右交售到江苏等周边的钢铁冶炼企业。尤其是江苏张家港市的丰立集团,自2006年投资引进世界最先进的大型废钢粉碎机后,临沂和日照等地区回收的废钢铁便源源不断地流向张家港。据了解,目前我国的废钢铁基本由湖北的力帝,江苏的华宏、丰立,四川的邦立,贵州的詹阳,河南的大华,辽宁抚顺的隆基等企业垄断。
山东省每年回收的约110万吨废有色金属,约有60余万吨销售到浙江、广东等省;近200万吨废塑料所生产的再生颗粒和碎片,约有150万吨销售到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等省市,作为生产塑料制品的再生原料;拆解的废弃电子产品产生的最具回收利用价值的印刷线路板和含贵金属的元器件,几乎全部销售到江苏、浙江、广东等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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