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酒不喝遭拒“丢面子” 两同事酒后大打出手
2014年03月20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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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19日讯(记者 王超 通讯员 赵艳芳 李广月) 下班后,朋友同事间聚餐小酌,本是件乐事。但热情过度的同事过来敬酒,让不胜酒力的王某感觉吃不消。因为没在酒桌上喝下同事的敬酒,同事竟为此闹起了情绪,双方为此发生纠纷厮打了起来,双双受伤。
2月19日晚20时许,油田某单位职工李某、毕某、王某等人一起在仙河镇某饭店吃饭,席间大家都喝了不少酒。酒劲上来的李某端起酒杯走到王某的身边,醉醺醺的说:“老王,来,我敬你一个!”。王某因已不胜酒力便忙站起身表示歉意,拒绝了李某的敬酒。一看王某不喝,李某并不罢休,接着说:“这是不给我面子啊,敬酒怎么能不喝呢!”李某执意敬酒,但是被王某再次拒绝,尴尬的站在原地。
自觉丢了面子的李某借着酒劲,竟耍起了横,非要王某把酒给喝掉。见李某在自己面前耍横,酒后的王某也不服输,就是不喝,推来搡去,两人在酒桌上厮打了起来。眼看两人打起架来,同桌喝酒的毕某赶紧上前劝架,还没劝两句,却别打红了眼的两人误伤。桌上的几个同伴将他们拉开,这时王某也受了伤,大伙赶快将他们带到医院处理,经鉴定,毕某、王某都是轻伤,并无大碍。
河口公安分局仙河派出所接到酒店人员的报案后迅速赶到了现场,对案件进行了认真调查,鉴于此案系同单位职工因琐事引发的打架事件,且伤势轻微,民警决定对此案进行调解处理。刚开始被打者王某怎么也不同意调解,觉得自己吃了亏,经过民警多次耐心的调解,最终在法律允许和尊重双方自愿协商解决的前提下,双方同意达成和解,并就医药费赔偿问题达成一致,签订调解协议,表示以后不再就此事发生任何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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