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合同想保留可与开发商协商补签
2014年03月11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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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我前几年按揭买了一套房子,去年办理房产证时,房产局把房屋购销合同收上去了,只给了房产证,我想保留一份合同,不知道能否归还?
  答:您好,根据《房屋登记办法》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是您与开发商共同申请转移登记的必收资料之一,也是原始档案资料之一,因此不能退还。您可以与开发商协商按照原始房屋买卖合同补签一份,或要求开发商复印原始房屋买卖合同加盖公章确认与原件一致后使用。您本人也可以携带您的有效身份证明,到住建局查询您的房屋买卖合同,档案室复印后,由开发商加盖公章确认与原件一致后使用。
  问:前两年购买的二手房,购房时已缴纳维修金,现住房外墙雨水管处漏水渗水,咨询物业后说无专项维修金,请问这种情况应谁负责修理?什么程序?
  答:您好,专项维修基金是由开发商交付的保证金;房屋公共部位的维修,在保修期内出现问题由开发商来维修,若开发商不来维修可以动用专项维修基金;住房已过保修期可以动用业主上交的公共维修基金(公共维修基金所有业主足额交存),若没有公共维修基金的由业主均摊。建议业主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实地查看需维修状况并查询维修资金缴纳情况,若符合使用条件,可按规定程序报批。
  问:我在外地工作,只有节假日才能回来,但我的A1A2驾驶证到年检时间了。请问我可以找人代办吗?是否可以延期?
  答:您好,目前准驾车型为AB证的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参加审验,上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的免审验。有记分的参加审验需要参加不少于三个小时的安全教育,不能由他人代替。可以申请延期审验,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延期期间不能驾驶机动车。
  如果您有什么问题,欢迎拨打8065000。本报帮您一起打听。
(见习记者 刘海滨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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