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发文对欠薪“零容忍”企业恶意拖欠工资将重罚
2014年03月03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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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2日讯(记者 崔立慧) 近日,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实施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建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这将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的查处力度,促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办法》进一步厘清了各部门职责。人社部门如果发现行为人通过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责令支付,在指定期限内仍不支付的,应当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在涉案人员众多、行为人涉嫌跨区域犯罪、社会影响较大或犯罪嫌疑人故意销毁会计账薄、职工名册等相关材料,以及转移财产、恶意清偿、虚假破产、逃匿、暴力抗拒执法等紧急情形下,人社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处置。
根据《办法》,人民检察院应当做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立案监督、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等检察工作,对工作中发现的职务犯罪线索应当认真审查、依法处理。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受理、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办法》进一步细化了四部门联合查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衔接流程,明确了各构成要件的具体标准和办理时限。
《关于建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明确了联席会议主要职责、联席会议工作机构、联席会议议事制度等。要求在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过程中,应当加强沟通协调和联动配合,建立重大案件联合督办制度,做好案情通报、业务指导、督查协调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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