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今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元
2014年03月01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PDF版】
     本报2月28日讯(记者 崔立慧 通讯员 吕江波) 2月28日,记者从东营市人社局获悉,3月1日起东营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即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元。2006年至今,东营一直执行山东省最低工资标准的最高档次。
  据了解,近日召开的省政府常务会议指出,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按照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要求,2014年山东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分3档,分别调整为1500元、1350元、1200元,适用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15元、13.5元、12元。今年东营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依然为最高档次,月最低工资标准较去年上调1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上调0.5元。
  梳理历年最低工资标准,记者发现,自2006年至2014年,东营市最低工资标准一直位于山东省最低工资标准的最高档次。九年内东营市最低工资标准七次上调,月最低工资从470元逐步调整至1500元。适用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从2010年的9.6元逐步调整至2013年的15元。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黄三角早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黄三角早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