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13家企业的16个产品通过资源综合利用评审认定
2014年02月28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PDF版】
     本报2月27日讯(记者 王志刚 通讯员 徐田鑫) 记者从东营市税务部门获悉,日前我省公布2013年下半年省认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名单,东营市13家企业的16个产品通过评审认定,有效期自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13日,有限期内,通过评审认定的企业产品可根据政策享受增值税、所得税税收优惠。
  据了解,本批次全省共有278家企业的325个产品符合国家及省有关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的管理规定,东营市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上报的蒸压粉煤灰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砖块、复合硅酸盐水泥以及中密度纤维板等产品,充分综合利用了粉煤灰、磷石膏以及含硫烟气和林区三剩物、枝丫等废旧物资,变废为宝,实现了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双赢,通过评审认定。
  废水、废渣、废气、余热、余压等资源的综合利用,不但可以变废为宝,保护环境,而且享受国家政策支持。据东营市市区国税局统计显示,去年该辖区内的4家企业享受退税559万元,免税达1458万元。“获得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的企业,符合享受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的,可持相关证件向主管国税机关提出减免税申请。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黄三角早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黄三角早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