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开展散流物体运输集中整治
未设置标准围挡等防范措施的项目不得开工
2014年02月14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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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月13日讯(记者 宋贝贝 通讯员 张杰) 近日,记者从东营市法制办获悉,为预防和减少施工扬尘和沿途撒漏,改善城市环境,东营市自2014年2月16日至2014年12月31日,在中心城区开展散流物体运输集中整治行动。
  据了解,此次整治活动的主要措施有三项。运输砂石、土方、渣土、混凝土、灰浆等散流物体、建筑垃圾的车辆应当依法取得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城区道路临时通行证、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等证件,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车辆带泥上路和沿途撒漏。
  另外,施工单位要自觉遵守施工现场作业管理规定,采取设置标准围挡、硬化进场路等措施,防止施工扬尘。未落实上述防范措施的,不得开工;违反相关规定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依法查处。
  此外,由公安、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在城区主要出入口设立固定联合检查点,加强对建筑工地、商砼厂等散流物体、建筑垃圾产生场所巡查,依法查处违章施工、不文明施工、无牌无照、超载超限、沿途撒漏,以及使用报废、擅自改装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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