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份“蓝天白云”14天,全省排第五
东营将今年定为“生态环境整治提升年”,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2014年02月14日  来源:黄三角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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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月13日讯(记者 张园园) 13日,记者从东营市环保局了解到,1月份东营PM2.5、PM10以及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主要大气污染物平均浓度同比均有明显改善,“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为14天,比全省平均的蓝天数10.4天多了近4天。
  “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为能见度≥10公里的天数,这种天数的增多也意味着大气质量的改善。1月份东营蓝天数为14天,位列全省第五位,排在威海、烟台、青岛、日照之后;蓝天数同比增加10天,位居全省首位。
  据介绍,东营1月份大气质量改善,除了1月份气象条件较为有利、有关部门进行了一系列的大气污染防治有关外,环保部门提前发布了“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市民自发减少烟花爆竹的燃放量,也有利于大气环境改善。
  另外,东营将今年确定为“生态环境整治提升年”,并编制了《生态环境整治提升年行动方案》,为此东营环保局将狠抓环保工程、环境监管、大格局构建三项重点工作,力促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按照部署,重点实施总投资33.04亿元的119项水气污染治理工程项目;实施50项水污染治理项目;实施69项大气污染治理项目;以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整治为切入点,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程,严控工业废气、扬尘和机动车尾气污染,加快淘汰黄标车并实施区域禁行,切实治理工业异味,抓好燃煤电厂、城区燃煤锅炉和石化企业脱硫脱硝设施建设,推进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确保空气污染物含量明显降低,“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明显增加;并将严格落实责任,实行“四个一”(一名领导、一项工程、一套方案、一包到底)工作推进机制。
  东营有关部门还将实行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严格行业准入,禁止发展高污染行业,从严控制新建石化、化工等项目。制定实行最严格的过程监管制度,坚决防止过程失控。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对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行为进行严惩,直至终身追究责任。
  此外,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并主动向社会通报环境状况、政策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及应急处置信息,落实公众的环境信息知情权。探索建立公众环境举报、信访、舆情和环保执法联动机制,合理配置市县两级执法力量。积极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努力推动形成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人人关注环保、人人为环保作贡献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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