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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住户年度“大考”完成 |
560户续签合同,9户家庭收到退房通知书 | |
- 2014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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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8日讯 近日,记者从市住宅发展中心获悉,2013年度市直廉租住房年度复核工作已全面完成,原市直廉租住房住户共600户,续签租赁合同560户,对9户不再符合廉租住房承租条件的家庭发放了退房通知书。同时,为落实我市残疾人员有关优惠待遇,对在市直廉租住房小区内居住的35户残疾人家庭给予了租金减免,共减免租金26508元。 另据东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公布东营市中心城2013年度住房保障有关政策标准的通知》,住房保障准入标准、货币补贴标准及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政策标准分别为:住房保障准入标准为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为人均年收入低于24763元;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30953元。保障对象家庭住房困难标准为城市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每户保障面积按照最低25平方米、最高50平方米确定。廉租住房货币补贴标准为保障面积内部分,标准按照平均租金标准执行;其他低收入家庭按照平均租金标准的85%执行。月平均租金标准为9元每平方米。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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