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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二套房贷款立新规 东营不实行 |
见习记者王晓乐 | |
- 2014年01月07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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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简称“国管公积金中心”)发布新政,2014年元旦起,职工申请二套房贷款需要等首套房贷款还完5年后,第三套房不能贷款。对此,省住房公积金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公积金实行属地管理,新政在北京执行,我省暂不实行。 我省住房公积金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是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三个分中心之一,中央国家机关及在京单位等国管单位的在职员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归纳为国管公积金。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国管中心公积金贷款要严格按照北京的有关要求。”该负责人说,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350号)有关规定,从2002年起,公积金实行属地管理。属地管理后,各地可以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公积金政策。 以东营为例,2003年3月,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组建成立。据统计,十年来,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由2003年的5.5万人增长到2012年的12.2万人。已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住房公积金82亿元,为7.5多万户职工家庭的改善了居住条件。 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我省不会实行公积金贷款结清满5年后的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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