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视费老年人半价 为啥我的不能优惠 |
客服:老年优待证住址与房产证不一致,建议改地址 | |
- 2014年01月07日
作者:
-
【PDF版】
|
|
|
本报1月6日讯(记者 崔立慧) 近日,东营区开始征收2014年度有线电视费用,不少小区都张贴了缴费通知。按照通知,老年、残疾、低保等特殊用户经审核后可享受优惠。家住西城营园小区的马向明(化名)得知这一消息,兴冲冲赶去小区的缴费点,却被告知证件审核不通过,因为老年优待证上登记的住址与房产证上的地址不一致。 3日,东营区广电网络中心的缴费通知贴到了营园小区。“老年、残疾、低保等特殊用户,请带好老年证、残疾证、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代理人身份证等证件并经审核后方可享受优惠政策”。通知上的一句话引起了马向明的注意。 4日上午九点多,马向明去缴费时,特意带上了老年优待证。“按照优待政策,三百块的费用我只用交一半儿,”经过一番审核,马向明被告知享受不了政策,因为老年优待证上的地址和房产证上的地址不一致。马向明有点儿不明白,明明三证齐全怎么就不能优惠呢。 营园小区居委会主任刘培良说,营园小区有352户居民,而“手里真正有房产证的老人顶多十户,但是三个证上地址都一致的恐怕一个也没有”。他认为“只要房产证上的地址和实际住址一样就能证明,好多居民是在这买了房子但是户口没有迁过来,自然身份证上的地址也不一样”。以马向明自身为例,她的老年优待证是退休以前在单位统一办理的,她在营园小区买了房子并且住了七八年,一直没有变更优待证上的地址。 为此,记者咨询了东营区广电网络中心的客服人员,客服人员称,享受老年优待政策,需要老人的身份证、房产证与老年优待证的住址一致,并称是“市里的统一规定”。类似于马向明的情况,目前没有通融的余地,只能建议其申请变更老年优待证上的住址。 《东营市优待老年人规定》中“第二条,具有本市户籍的老年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照本规定享受有关优待”,“第十六条,(数字)电视经营单位对单独居住的老年人家庭,给予安装费、收视费半价优惠”。对此,东营市老龄委工作人员解释称,在实际享受政策过程中,会要求老年优待证上的住址与房产证等证件地址一致。 刘培良说,尽管政策是这样规定的,但是政策应该灵活一点,多按实际为老年人考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