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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奶粉标准应有严格执法保证
  • 2013年12月27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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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召开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新闻发布会,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以下简称“新细则”),部署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换证审查和再审核工作。
  于今年7月开始制定工作的新细则,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的原辅料把关、产品配方管理、生产工艺、过程控制等9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重新规定,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并要求各地在2014年5月31日前,按照新细则要求,全部完成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换证审查和再审核工作。新细则的制定和贯彻实施直指近年来频出的部分国产品牌和进口品牌婴幼儿奶粉安全事件,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审查细则。
  这些年,各个层面做的工作并不少,2010年,我国即批准公布了66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今年5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按照严格的药品管理办法监管婴幼儿奶粉质量”;6月20日,九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中国将禁止婴幼儿奶粉以贴牌、委托、分装等方式生产。
  相较于顶层设计的持续发力和行业调整速度的加快,乳业市场冰冻三尺之寒仍难以升温。接二连三的致癌物黄曲霉毒素超标、学生奶中毒、“洋奶粉”冒牌贴标以次充好等事件,透支了消费者的信任和市场元气。
  作为特殊的食品药品,奶粉、尤其是婴幼儿奶粉质量安全问题,凸显的是整个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存在的漏洞。要改革和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必须严格从生产源头到消费的全程监管,这意味着对影响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的全部环节都不能放松监管力度,源头关、过程链和消费终端都应该予以重视。
  以往的教训一再表明,有了更先进的标准并不等于食品安全问题就可以万事大吉、高枕无忧了,只要在执行标准环节仍存在疏漏或力度不足,问题食品一样可以源源不断走出车间,流入市场。监管部门如果只是停留在对企业许可证的审查、下发环节履职,在生产、流通的其他环节缺位,再过硬的高标准,都难以挡住食品安全隐患的爆发。
  奶粉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无论是行业还是监管部门,都必须将其置于日常化的工作任务之内来对待。而监管部门在编织更加严密的安全标准和监管网络后,对问题奶粉应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把奶粉安全标准变成积极严格的执法行动,化作重拳打击的问责震慑,好标准才能真正发挥效用,成为护佑食品安全的利器法宝。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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