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队认为是民事纠纷,法院认为是诈骗行为 |
私家车出租后没了踪影如何立案犯了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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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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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杨玉龙 私家车竟被承租者抵押 车主悬起一颗心 将闲置的私家车出租,本想挣点钱,没想到车却不见了踪影,最近市民繆先生为此事很是苦恼。报案后刑警队认为是民事纠纷,应由法院立案;而法院认为承租人是诈骗行为,应由刑警队立案查处。一个多月来,繆先生往返于两方之间,却依旧没能立案,眼看要过年了,他和家人非常着急。 “这是我第一次往外租车,没想到就遇上这样的麻烦事。”市民繆先生说,他有一辆长城哈佛车,因自己上班用得少,今年8月份,他决定对外出租。“为了防止要不回车辆,我还特意核实了他身份证上的信息,并且签了协议,没想到还是出事了。”繆先生说,找不回来车让他很是苦恼。 “租车者是垦利县人,他当时说要租一个月,到期后还想续租一个月,我就租给他了,可后来他告诉我,因为他母亲去世,他把车抵押出去了。”听到这个消息,繆先生感到很意外,“我最害怕的还是发生了。他说愿意归还车辆,考虑到他的家庭状况,我说给他一个月时间,让他归还。” 在这一个月中,繆先生依然是提心吊胆,“我每次问他,他都跟我说就这三两天就好了,还让我放心,可一个月过去了,我的车依旧不见踪影。”繆先生说,他不能再这样等下去,他决定报警。 刑警队和法院都不受理案件 这让失主犯了难 “从11月底到现在,我一直在刑警队和法院之间奔波,可他们都说不归他们管。”繆先生说,垦利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工作人员告诉他,因承租者是实名实姓,该案件属于民事纠纷,应由法院立案。他又去了垦利县人民法院,“我去过5次,前4次都被拒绝了,理由是承租人借租车名义实施诈骗,他们不负责,让我再去找刑警队。最后一次去时一个工作人员说可以给我立案,但因没有了今年的诉讼费发票,只能等到明年。” “我咨询过律师,律师表示可以在法院立案,但直到现在法院也没有给我立案。”繆先生说,经历过多次奔波之后,依旧没有结果,他不知道该再找哪个部门。 对此,记者电话咨询了垦利县人民法院,立案庭一位宋姓的工作人员表示:“这件事情属于承租人诈骗,不归我们这负责,应该去找刑警队。”对于是否因没有了发票而无法立案,该工作人员称,他不清楚是谁说可以立案,不过因税务系统原因,现在确实也没法立案。 随后,记者又电话咨询了垦利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据办公室一工作人员介绍,“承租者实名实姓去租车,租车的第一个月也并没有违约,这就属于民事纠纷,应该是由法院立案。”失主繆先生说,他曾多次到刑警大队询问,得到的也是同样的答复。 法院和刑警队都不给立案,车辆还没有踪影,这让繆先生非常着急。“12月7号,我的车辆保险到期,车没了,也没法续保。眼看要过年了,因为丢车的事,一家人非常着急,这年可怎么过啊!” 对于繆先生的遭遇,东营一法律专家表示:“承租人家庭条件不好,建议协商解决为好,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再走法律程序。从这个案子来说,其实法院和刑警队都有其负责的范围,可向他们说明细节,立案追究承租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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