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挂牌 |
拥有金融监管执法权,着力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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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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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18日讯(记者 王逸飞) 18日上午,东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正式揭牌,成为山东省金融改革以来,在全省较早设立的地方金融监管机构之一。东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的挂牌,也标志着东营市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管机制工作迈出了重要一步。 按照山东省《关于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管体制的意见》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单独设置金融工作办公室,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牌子,正式拉开了全省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序幕。按照“属地管理、权责统一”原则,地方金融监管局主要监管中央驻鲁金融监管部门监管范围之外的新型金融组织和金融活动,包括辖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间资本管理机构等新型金融组织和权益类、大宗商品类等具有金融属性的交易场所。此外,东营市政府在11月底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全市金融改革发展的意见》中,也将成立东营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作为了重要要求进行部署。 据了解,此次挂牌的东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目前与东营市金融办是“一套人马,两张牌子”。但与金融办的职能定位不同的是,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定位为监督管理机构,这也让地方有了金融监管执法权。“东营市金融办的作用在于做好协调、服务,而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的工作职责是监督管理。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的成立,可进一步加强东营市地方金融监管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理顺职能,强化责任,建立专业、高效和统一的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对改善金融服务和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东营市金融办工作人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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