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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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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12日讯 河口区国税局把考核作为监督的有效方式和抓落实的重要手段,完善考核体系,狠抓制度落实,提升执法监督工作执行力。 依托各系统,梳理执法环节,细化考核指标,设计自动和人工考核指标,引进权重比较法,保证考核评价指标具有可比性。同时,对单项考核指标设定分值上限,避免“多做多错”的考核弊病。 考核采取日常检查和年终综合评价的方式,通过检查基础台帐、抽查执法案卷、群众测评、网上评议等方式进行,综合考查执法人员的履职情况。将考核结果与物质奖励、评先树优、职务晋升等挂起钩来,加大利益关联度,让考核结果好的干部不仅经济上得实惠,政治上得荣誉,而且岗位上得重用,考核结果差的,不仅要挨批评、受处罚,而且在一定时间内得不到提拔重用,使考核不仅成为执法监督的“法眼”,而且成为评价干部实绩、选拔任用干部的“标尺”。并严格责任追究。 以岗责体系为基础,结合目标管理考核标准,进一步细化过错责任行为及处罚标准,减少责任追究过程中操作上的弹性,确保追究结果公平、公正。在责任追究中,做到严有据,宽有限,既进行经济惩戒,又实施行政处理和行政处分,增强税收执法责任追究的刚性,以有效的惩处震慑违规违法行为,促进税收执法规范化。 (张建敏 张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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