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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2月09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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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家住东城的朱先生准备让儿子去出国,办手续时需要儿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可家里怎么也找不到了,只好打电话去市妇幼保健院询问。工作人员说,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很重要,许多手续办理时都要用到它,因此请父母保管好。 有些父母对孩子的“人生第一证”认识不足,认为产妇分娩母子平安、婴儿健康,户口慢慢报吧,待想起要给孩子报户口时却找不到《出生医学证明》,有的户口已报入,更认为以后没啥用就不小心保管,甚至乱放。 《出生医学证明》不光是孩子申报户口的一大功能,还有去部分国家留学、办理签证、部分城市学生入学转学等都需要用到。凡在我国境内出生的新生儿,必须依法取得国家卫生部统一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只要是在正规医疗保健机构出生的都可以获得。因此市妇幼保健院提醒那些快要当爸爸、妈妈的年轻夫妇们,新生儿的姓名要在孕期提前取好,方便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信息不能更改,更不能涂改,并小心保管,防治损坏。家长办理时要慎重,并在新生儿出生两个月内必须办好,信息提供要真实、内容正确、不得涂改。 孩子出生后,一定不要忘了给孩子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章第二十三条规定: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缺陷等情况的应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出生医学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自然状况、血缘关系的一种证明书,是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及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同时,也是为其他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作为有效证明的事项提供依据。也就是说为您的孩子在以后的社会活动,如入学、升学、参军、就业、出国深造等等提供不可缺少的证明依据。 (本报通讯员 王红霞 记者 吕增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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