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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鲟”怎会游进超市
律师:商家涉嫌虚假宣传
  • 2013年12月09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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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市水产区,销售牌上标有“中华鲟”字样。 本报记者 周晋 摄
  本报12月8日讯(记者 周晋) “中华鲟是国家重点保护动物,超市怎么还能随便买卖呢?”近日,市民宋女士向记者反映,前几天,她在某超市购物时,竟然发现有“中华鲟”在售卖。对此,海洋经济发展研究院刘志国主任解释,市面在售的鲟鱼都不是国家保护的“中华鲟”,只是体态相似,实则是鲟鱼类的一种,是可以销售的,但是进入市场和酒店经营销售的,必须取得经营利用许可证。
  5日上午,记者来到该超市的水产区,一个装满鱼的玻璃水箱上,果然看到了中华鲟的销售标签,上面注有:中华鲟,每500克39.90元。水箱里还装有鲫鱼、草鱼、鲶鱼等各种食用鱼,有不少顾客驻足挑选。
  “中华鲟可以买卖吗?”对于记者提出的这个问题,一旁的销售人员表示这是人工养殖的中华鲟,可以买卖,“一条也就五六十块钱,鱼肉鲜嫩”。
  随后记者联系了超市海产品负责人,负责人称,他只知道超市在售的鲟鱼是人工养殖的,并非市民口中的“中华鲟”,但是具体品种并不清楚。
  记者了解到,中华鲟因其珍贵被誉为“水中的大熊猫”,是我国一级保护动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是不允许出售倒卖的。那养殖的中华鲟是否在保护范围内呢?
  记者就此咨询了东营海洋经济发展研究院刘志国主任。刘志国称,超市中销售的中华鲟很可能是史氏鲟或俄罗斯鲟,属于人工养殖,一些农贸市场上很常见,可以在市场上销售。“现在中华鲟极其罕见,所以市面上出售的只是鲟类鱼的一种,只是和中华鲟体态相似。”
  齐鲁律师事务所高强律师介绍说:“如果超市在售的鲟鱼并非标签上标明的‘中华鲟’,则属于虚假宣传行为,按照《消费者权利保护法》商家应负一定的行政责任,如果是真的‘中华鲟’,那后果更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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