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港开发区新增部分人社管理权限 |
辖区内毕业生可直接到港区报到 |
| |
- 2013年11月02日
作者:
-
【PDF版】
|
|
|
本报11月1日讯(记者 崔立慧 通讯员 高钧) 1日,记者从东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获悉,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在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行使现有市级管理权限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权限。 按照有关管理权限落实的要求,东营港开发区在单位编制和岗位(职位)限额内,可按照规定负责相关人员的调配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港区下属事业单位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由港区管委会在核定的人员编制内研究制定岗位设置或调整方案,提出各类岗位的设置数量、等级和结构比例,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由港区管委会组织实施。港区辖区内大中专毕业生报到及首次确定专业技术职务、就业和创业指导服务、城乡劳动力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交由港区管委会负责。 市人社局委托东营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单位及下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津贴、退休管理和辖区内的劳动监察工作。涉及港区需报省及省以上核准或审批的事项,由港区管委会或其工作机构负责办理;需由市人社部门审批的事项,依法委托港区管委会负责办理并备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