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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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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1日讯(记者 吕增霞 通讯员 张玉峰 李积敏) 医疗广告审查权从省下放到市一级。近日,记者从东营市卫生局获悉,为减少医疗广告审查层级,提高医疗广告审查效率,营市卫生局公布了《东营市医疗广告申办程序》,对申办范围、申报条件及申办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 据悉,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医疗机构拟利用各种媒介或形式直接或间接介绍医疗机构或医疗服务均应提出医疗广告审查申请。受理工作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窗口负责,市卫生局自收到完整申报材料后16个工作日内对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内容进行审查,出具审批意见。审查合格的,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卫生局窗口2个工作日内核发《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审查不合格的,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卫生局窗口书面告知理由。需要请有关专家进行广告内容审查的,审查期可延长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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