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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0月10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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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员 王志刚 记者调查中了解到,不少饭店以打折、送礼品、给优惠券等方式利诱消费者主动放弃索要发票,更有甚者以“发票用完”等托辞拒开发票给消费者。消费者在餐饮消费场所吃饭消费,商家开具发票,本是理所应当的事情,而今却成了难事。 (详见本报A07版) 近年来尽管消费者索要发票的意识正在逐步提高,但看似平静的市面上却暗流涌动,拒开发票的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存在,而部分消费者对于商家是否开具发票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吃饭索要发票”看起来好像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但却彰显着消费者权利概念的落实与否。从这个层面上讲,少要一张发票可能就会纵容一次侵权,更会纵容一次逃税。 在大部分市民看来,索要发票并没有什么实际作用,倒不如换瓶饮料来的实惠。而对于饭店来说,少开一张发票就意味着可以少纳一次税。双方在表面上就实现了一种“双赢”,达成了某种默契。殊不知,这种“默契”在无形中助长了部分商家逃税、甚至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气焰。 近年来,中国消费者维权之路虽有所改善,但各种侵权案件仍然层出不穷。在消费市场上,不管是从经济角度考量还是从信息角度考量,消费者总是处于弱势地位。自1993年我们国家颁布消法以来,有关部门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一直在不断努力。20年来,消费者权利意识也有所提升。但纵观当前形势来看,消费者维权之路仍任重道远,而看似“吃饭索要发票”这样的小事,正恰恰反映了当前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淡薄,而这种“淡薄”也在无形中滋养着侵权的土壤。所以作为消费者而言,不能因为这样一件小事就让我们20多年的维权努力“一朝回到解放前”。 当然,除了要求广大消费者要加强索要发票的意识外,管理部门还应建立切实可行的管理机制。从消费者角度来看,要发票要饮料都正常,但从宏观来看,消费索要发票对国家肯定有好处。比如前期,对有奖发票的宣传很到位,但后来,消费者即便花费几百几千也中不了三五块钱,也就没什么积极性了。 这样的问题,不光表现在餐饮企业,其他行业的中小型企业的税务征收也存在一定问题,着手解决这一问题,单靠从餐饮企业入手,让餐饮企业成为解决税务征收问题的一技独秀也并不现实,而应该从整体上加强税务管理对中小企业的约束力才是关键。这需要靠税务机关及相关部门协调合作并制定可行性高的全效管理机制,同时各企业本身要加强自律,自觉缴纳税费,消费者也应加强税务意识,并对各企业进行监督,以此来共同推动税务管理的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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