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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营失业保险金标准提至830元 |
| 这已经是连续第七次提高,发放标准居全省首位 | |
- 2013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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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9月25日讯(记者 崔立慧 通讯员 高钧) 25日,记者从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切实保障下岗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东营市确定自今年7月1日起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830元,即由去年的每人每月730元再上调100元,提高幅度达13.7%。这已是东营市自2007年以来连续第七次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并连续保持发放标准居全省首位。 东营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人说,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据了解,目前全市参加失业保险人数达17.27万人,上半年已征收失业保险费2710万元,重点用于帮扶“4050”人员、夫妻双方下岗、“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等特困群体。这次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在去年730元/月的基础上提高到830元/月,增幅达13.7%,居全省发放标准最高水平。对已按照原发放标准领取今年7月份以后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将追溯按新标准执行时间予以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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