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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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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月21日讯(记者 聂金刚 通讯员 刘志华) 19日,东营市公安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事故中队侦破一起肇事逃逸案。司机肇事后驾车离开现场,不过被交警综合应用平台查询到,最终被“揪”出。 直属二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介绍,8月14日中午12时36分,在北二路与嵩山路交叉路口处,一辆牌号为鲁E****2的轿车撞上一辆现代轿车后逃逸,无人受伤。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据报警人孙女士提供的线索,民警在综合应用平台上查询到肇事车主为陈某强。 民警通过电话联系到陈某强,要求他驾车来事故中队对其车辆进行检验;另一方面通过北二路、嵩山路的沿途高清监控探头进一步锁定驾驶员。19日,陈某强来事故中队接受车辆检查,民警经过反复比对,最终确定肇事司机为陈某强。陈某强对其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供认不讳。 经公安机关查明,2013年08月14日12时30分许,陈某强无证驾驶鲁E****2号轿车沿北二路由西向东行驶,当行驶至北二路与嵩山路路口北侧处时,与停在此处等红绿灯的孙某娜驾驶的鲁C****0号轿车相撞,致车辆损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陈某强驾车逃逸。目前,陈某强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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