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以上,在东营中小企业签合同、交社保满3年 |
来端东营“饭碗”,给生活补贴一万元 |
| |
- 2013年08月03日
作者:
-
【PDF版】
|
|
|
本报8月2日讯(记者 胡祥东 通讯员 张鹏) 8月2日,记者从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东营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提升高校毕业生职业能力、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等多个方面来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 在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方面,东营市鼓励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当年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占企业职工总人数30%以上的中小企业,申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时,在同等条件下财政将优先考虑安排。 自2013年起,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在东营市中小企业稳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的,财政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1万元,所需资金由市、县区财政各承担50%,分2年补贴到位。 该工作人员说:“这项措施将有助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在企业中稳定就业。”此外,自2014年起,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在事业单位招聘计划中安排5%左右的岗位定向招聘东营市入伍退役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士官,按规定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择优录取。 除拓宽就业渠道外,东营市还建立就业见习体系,鼓励和扶持规模较大并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企事业单位建立就业见习基地。 自2013年起,还将为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提供不少于2次就业推荐机会,并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500元,所有的资金按规定列入就业专项资金支付范围。各类公益性岗位在招录过程中,要优先考虑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