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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教练员须持两证才能上岗
  • 2013年08月0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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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31日讯(记者 郑美芹) 7月31日上午10时许,记者在沂河路一家游泳馆内看到,上百名学生正在教练的指导下学习游泳。而一旁的救护人员则手拿救生杆不停地在池边走动。
  据介绍,这家游泳馆的暑期培训班分为初级班与提高班两种。游泳教练尹海涛说:“一个班大概25人,一般会配备一名教练和一名救护人员。”
  对于重庆女童被强制抛下水的事情,尹海涛说,作为一名教练这样做是不可取的,为此,培训班还紧急召开了教练员救护员会议。“对于一个刚刚学习游泳的孩子来讲,存在恐惧心理是一定的。如果再强制入水的话,孩子在挣扎的过程中很可能出现张嘴吸气的情况,导致鼻腔进水呛水窒息,非常危险。”
  据了解,每一期的教学完成之后,教练们都会做一些教学总结,如果有问题会及时纠正。馆内还设有救生台、救生杆、带绳索的救生圈、应急照明灯等,保证学生安全学完全部课程。
  对于从事教学的游泳教练,东营市体育局竞赛训练科的负责人介绍,教练必须通过省里的统一培训,理论与实践都合格的才会下发教练证。只有拥有“游泳社会教导员证”和“救护证”才称得上是合格的教练。另外,孩子学习游泳时应到正规教学点(游泳馆)内学习,以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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