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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或被“开除” |
| 教育部等五部门治理乱收费,东营也将严抓 | |
- 2013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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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25日讯(记者 李沙娜) 25日,记者了解到,日前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在推进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治理的同时,要重点治理中小学不可乱收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或到培训机构兼职补课等,违纪教师将受行政处分或被解聘。 25日,记者走访发现,暑假期间东营不少在职教师到一些培训机构兼职讲课。一些家长反映,有的老师在培训机构兼职赚“外快”,有的老师则是参加学校集体组织补课班并“赚钱”,部分学生和家长表示很无奈。教育部等有关部门要求广大中小学教师应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得到社会机构从事补课活动。对于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在教师年度考核中给予不合格,考核结果将作为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堂内容课外补”,向所教学生收取补课费的,要依据《教师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 另外,还要求各地严肃查处学校及其教职工组织或参与补课乱收费行为,清理公办中小学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补课场所和设施等,纠正以家长委员会、班委会等形式变相组织补课及收费的做法。教育部门还将是否组织、参与补课乱收费作为考核学校办学行为的重要内容,对于违反规定的学校,通报并一律取消评优资格。 据介绍,东营市也将按照相关要求,加强调研、摸清底数,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坚决治理“课堂内容课外补”、公办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补课、学校组织集体补课乱收费等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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