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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内,东营不再审批党政机关新建楼堂馆所
  • 2013年07月26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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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25日讯(记者 聂金刚) 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成为近期的热点,25日,记者从东营市城乡规划局了解到,5年内,东营市停止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按照要求对新建楼堂馆所说“不”。
  7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5年内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办公用房维修改造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严禁豪华装修;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准配置的,应予以清理并腾退。
  7月24日,东营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成员会议召开,研究了重点城建项目规划等事宜,并对下一步城市规划工作提出要求。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申长友在会上传达了通知。他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把《通知》作为今后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对城建项目严格把关,全面停止党政机关新建楼堂馆所,规范办公用房管理,切实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更多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
  东营市城乡规划局工作人员表示,新建项目在发改委立项后,必须将规划选址报到规划部门,规划部门审批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新建项目才能够进行下一步工作。“现在规划部门把关,5年内,新建楼堂馆所一律不再审批。”
  记者从规划部门了解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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