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具体成分不确定,无法划分危险等级 |
| 吓人的甲醇罐已被“封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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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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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24日讯(记者 孙娜娜) 本报24日报道了《居民楼顶着甲醇罐,挨着烟囱还漏气,真吓人》一文。24日,记者与明月派出所及东营市公安消防支队一起,找到甲醇供应商。当日晚上8时,位于清风小区商品房内的成都小吃店中,甲醇罐中的甲醇被供应商抽走,供应商承诺尽快将甲醇罐搬走。 24日下午两点半,东营市公安消防支队及明月派出所的相关工作人员来到这家小吃店中,东营市公安消防支队相关工作人员及明月派出所冯警官首先对该店持有的证件进行检查。工作人员针对证件中“生物醇油”企业注册营业执照及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期等几个问题提出质疑。冯警官介绍,证件中没有对产品具体规格的描述,不能确定燃料的具体成分,无法定性燃料的危险等级。 谢先生说,2000元左右就可以加满房顶上的“甲醇罐”,一罐能使用一个月时间,成本比较低廉。随后,在市消防支队和明月派出所的要求下,谢先生联系到甲醇供应商韩先生。韩先生于当日下午4时45分赶到明月派出所。韩先生自带一瓶供应燃料。燃料无色,成油状,有刺鼻的气味。韩先生说:“并不清楚燃料的具体成分,平时就称它是甲醇。” 韩先生花了9000元加盟了生产该燃料的北京市京科创节能技术研究院。 明月派出所责令韩先生立即停止给所有的商店供应该燃料。冯警官要求韩先生晚上8点到成都小吃店中将燃料抽走,并在最短时间内将甲醇罐挪窝。同时,韩先生表示将用最快的时间将“甲醇罐”挪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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